律师文集
惊天大瓜!Z姓女星被曝离婚,且欲遗弃美国代孕的俩孩,这....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1-01-20 作者:陈海云律师

昨天中午微博大瓜:

z姓女星的前男友,突然发长文。



本来他不说,大家已经渐渐遗忘了他,他这一发文,信息量可太大了!


堪称2021娱乐圈的“开年大瓜”


给大家梳理一下其中的重点:


一:你们别再乱传谣诽谤我了。

我没诈骗、借高利贷、逃避债款、携款潜逃至美国......

第二:我在美国是有其他原因的。

我在照顾两个小孩啊!他们的母亲对他们不管不顾。我不能不负责任啊!

三:我找好律师了。

不管是离婚还是抚养权。我已经准备好走法律流程了。


抓重点!!大众只在意这两个娃!

这...z姓女星和他分手才一年,怎么就有了两个娃?

娃是谁的?不会是郑爽的吧?那他们离婚了?不对不对,他们什么时候结婚了?

吃瓜群众直接一哄而上,这口说无凭的,谁信呢?

这可不,“知情人”直接爆料了


张恒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样的文字,且在评论称:



“两个孩子一岁零一个月了”

“当然是我的宝宝啊!”

———那么问题来了,孩子的母亲是郑爽吗?

锤来了。

张恒朋友提供了两份证明,一份《内华达州人口记录》出生证明里显示:

女童出生时间为2020年1月4日,母亲现用法定姓名“ShuangZHENG”,年龄28;父亲现用法定姓名“Heng ZHANG”,年龄29,父亲生日为1990年2月16日。



还有一份《科罗拉多州人口记录出生证明》显示:


男童出生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母亲在第一次结婚前的名字为“SHUANGZHENG”,婴儿出生时母亲的年龄和母亲出生地未显示;父亲姓名为“HENG ZHANG”,父亲出生地中国,年龄29。




此外,有网友花了35美元在美国联邦法院系统查询到,郑爽和张恒的纠纷案将在2021年3月22日开庭。


Dissolution解除婚姻关系,Permanent Orders差不多是离婚案终审。



如果以上的图片是真的话,那么就是说:


z姓女星和张恒已经结婚了,并且有俩孩子,但后来两人掰了,离婚了。

这还不是最绝的,

还有更劲爆的瓜……

知乎早期的爆料:郑爽有一对双胞胎儿子,代孕的。



再搭配媒体爆料张的朋友,对方称:

“他确实是在美国这边在照顾两个小朋友。然后也因为郑爽女士并没有配合很多的法律程序,导致他没有办法让小朋友合法的回国,所以他也回不来。张恒在那边的心理压力非常大。

一整个“瓜田”吃下来,相信大家已经吃饱喝足,可是还没完。


昨夜爆出z姓女星双方家庭的录音。孩子已孕七个月了,z姓女星父母表示和对方协商,孩子弃养。。。


z姓女星更是爆惊人语句:

“想打都打不掉”


这......结婚、离婚、代孕、代孕弃养......信息量过于丰富了......

作为一个正经的法律人,在吃瓜的同时肯定是要把这其中大家感兴趣的法律干货给大家科普一下的。



先说“离婚”


1、要离婚也得先结婚,首先普通人随便都能去国外结婚吗?


各个国家的规定、要求是不同的,目前美国是可以的,美国各洲也有不同的规定,比如拉斯维加斯为例,需要带着有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美国驾照),先领取结婚许可证,拿到结婚许可证后可举行结婚仪式,最后才可以申请结婚证。


2、国外结婚只能国外离婚吗?


并不是。

但是国外办理的结婚登记,国内是无法直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并且需要先办理结婚手续公证认证。


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


✦ 情形一:双方都是外国国籍

(1)双方在国内都具有经常居住地,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诉;

(2)一方在国内具有经常居住地,另一方不具有经常居住地:

①具有经常居住地的一方起诉离婚,可在自己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诉;

②不具有经常居住地的一方起诉离婚,可在对方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诉;

(3)双方都不具有经常居住地,原则上我国法院不予管辖。


情形二:一方是外国国籍,一方是中国国籍

(1)外国籍一方起诉离婚,可在中国籍一方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诉;

(2)中国籍一方起诉离婚:

①若外国籍在国内具有经常居住地,可在外国籍一方的经常居住地立案起诉;

②若外国籍在国内不具有经常居住地,则在中国籍一方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诉。


情形三:双方都是中国国籍

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国外结婚国内承认吗?是否需要另外再去民政局领结婚证?


根据中国涉外婚姻规定:公民(华侨除外)在国外结婚,原则上应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的除外)。

如该国和我国无外交关系或该国不承认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该国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现为《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


凡在外国缔结的婚姻关系被上述各条认定为有效的,不必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或承认手续。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的婚姻证件在中国境内使用,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由以上可知道,中国是承认在境外合法登记的婚姻关系,在中国使用的前提是,办妥中国驻该国使馆认证。


再说“代孕”


1、代孕是什么?


代孕是一种特殊的人工生育方式,目的是将受精卵子植入代孕母的子宫,由妻子以外的女人代为生孩子的过程。

同样是十月怀胎,与委托方有血缘关系,只是对象不是亲妈妈。

2、代孕在国内合法吗?


不合法。

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需要注意的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是我国原卫生部(现为卫健委)于2001年颁布实施的行政规章,效力位阶较低。且该条款规制的对象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容易存在模糊地带


希望立法部门能够针对代孕行为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完善这一缺陷。


3、代孕在什么情况下有可能能构成犯罪?


1遗弃罪,代孕出生的小孩如果有健康问题,或者代孕期间寻求代孕的夫妇离婚了,导致生下来的小孩没人抚养。那么,从代孕者和代孕需求者的先行行为来看他们都有抚养义务,也就是说,他们都构成遗弃罪的主体。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非法行医罪,通过互联网联系代孕者等相关需求者,然后将其介绍到其他地点进行非法医疗服务。对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非法行医案件中,参与代孕的医疗人员或涉嫌非法行医等刑事犯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罪,若以代孕为名在网上发布代孕信息以缴纳定金、配对费、移植费、代孕费、保胎费等名义,不断地索要钱财,或涉嫌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不管代孕在国外合法与否,我们都不提倡把人当成货品买卖。豆瓣吃瓜组的爆料让人心寒,其真实性虽有待考证,但但愿我们都没有这样一天。


截止发稿前,z姓女星回应了相关信息




这段回应云里雾里,大家可以自取网上的“阅读理解”。



如果一切都是真的,希望这样高调的人物不要再出现在公众面前,给大家过多的错误示范。

接下来只能一起期待更多的真相。




对于这个“2021开年大瓜”,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