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同居也要财产分割?你没看错
发布时间:2021-06-10 作者:

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多为情侣之间。如今,随着社会风气的开放、伦理观念的转变,同居作为婚姻关系之外的一种两性关系,在日常生活中已屡见不鲜。



然而,同居在我国法律、审判中的地位一直比较尴尬,由此引发的当事人身份地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侵犯人身权等纠纷也一直是法院审判中的难点所在。


解除同居关系是否有财产分割问题?同居关系如何规避财产法律风险?律师给你回答——


1


同居和婚姻的区别


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一旦建立了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就不可以随便解除,如果想要解除,就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而同居则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依照当事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正因如此,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并不能因为同居而成为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


2


同居的共有财产有哪些?


同居双方共有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①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②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同居双方共同财产需与下列的财产区别开来:


①是与同居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约定同居期间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法定属于同居一方所有的财产,不能参与与分割。


②是与子女的财产区别开来,子女通过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或者其他归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与分割。


③是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即双方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


④是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即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区别开来。


 3


同居的共有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


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动产或者不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4


同居时如何规避财产法律风险


现实生活中,同居关系可引发多种争议,特别是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分割纠纷为多,但是许多情侣顾及情感问题,都比较随意。



可是如果分手就容易出现财产上的纠纷,只有打破日常情感的心理束缚才能在分手时捍卫自身的法律权利。因此,拥有对财产归属的法律风险认知对每一个同居男女都显得尤为重要,律师建议:


第一,双方收入最好隔离开,各自工资各自管理,不要共用一张银行卡,保持财产的相对独立,避免财产产生混同。

第二,对于大额支出,学会保存转账凭证、明确对于共同购置物品的出资份额等。

第三,签订同居协议。对个人财产或共有财产作出约定,避免在分手时就财产问题相互扯皮。




其实,一段健康恰当的亲密关系,一定是相互依赖与彼此独立的综合结果,从依赖与独立中找到平衡,才能经营好一段幸福的感情,健康的爱情不仅需要相互信任,互相体谅,也需要保存清醒,理智地面对现实问题,防止一些不必要的法律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