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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离婚官司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07 作者: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的时候因为财产分割或者孩子抚养权等问题产生矛盾的话,一般是会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大家都知道,起诉离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除了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据以外,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那么到法院起诉离婚缴费是多少?

一、到法院起诉离婚缴费是多少

1、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2、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3、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最后法院依"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二、起诉离婚如果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不愿解除婚姻关系,二是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建议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及时搜集并提交证据,比如对方经常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存在重婚或与婚外异性同居,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双方感情不和已经分居两年等等,来法官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提高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另外,当事人可以充分利用调解程序,在法官主持下,尽量促成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由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那么法院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上诉,也可以选择在6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于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要求法院先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对于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部分,可以另行起诉解决。

三、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照片一张。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