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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离婚官司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13 作者:

跨国婚姻顾名思义就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不断上升,结婚率不断下降,仿佛出国与否这种状况都没有发生改变。国际婚姻在离婚的时候,还是有一些比较麻烦的程序的。接下来小编为您解答有关国际婚姻去哪离婚的问题。

一、国际婚姻去哪离婚

1、夫妻双方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双方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回国向原婚姻登记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以上问题有争议,则需回国向原婚姻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双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提交书面意见,由该登记机关办理或由人民法院审理。委托书和意见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国驻外使馆认证,也可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认证。

2、中国公民夫妻双方均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既可以在我国起诉,也可以在会受理此离婚案件的外国起诉。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要求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内国法决定。

二、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起诉离婚,聘请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享有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享有自主权,决定是否聘请律师。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事实清楚,举证简便,没有请律师的必要。

当然,若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标的额巨大,证据收集难度指数较大,或者对方存在藏匿或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想要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胸有成竹地争取子女抚养权,建议聘请律师,予以专业性指导,胜诉才更有把握。

三、女方起诉离婚会吃亏吗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应该平等协商,而且双方对于协议书的内容应该是自愿合法且意思表示真实的,也就是说在协议离婚中女方完全有权利和男方平等协商各种离婚事宜,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吃亏之说了。

诉讼离婚是一方想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还想维持婚姻关系,所以想离婚的一方只得通过去相关法院起诉离婚,以法院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在诉讼离婚中,如果双方对于离婚事由都不存在过错、那么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分割的原则上往往是均等分配原则辅助以照顾女方与子女的原则。

当然如果男方对于离婚事由存在过错的,譬如存在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女方还可以在离婚时提出一定数额的赔偿,所以女方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往往也不会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