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小姐历经感情不顺,后终于离婚。不料,离婚后还被前夫Q起诉返还彩礼。陈海云律师、刘则通律师在接受L小姐委托后,尽心尽力,四处奔波,最终全案胜诉,法院判决驳回Q全部的诉讼请求。
案件事实:L小姐和Q在经人介绍后相识,L父母和Q父母于2017年某月按习俗书写了聘金、聘礼,明确聘金1388888元,老银元19枚、女方衣服16000元等内容,之后,L小姐与Q于同年11月登记结婚,随后开始共同生活。期间L小姐与Q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19年3月,L小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年5月,双方开庭后进行调解离婚,部分财产分割完毕,但并未就彩礼问题进行解决。2019年7月,Q向人民法院提起婚约财产诉讼,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由于对方的“充分准备”,基本上已经“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彩礼返还条件。L小姐在被起诉后坐立不适,寝食难安。经过多方法律咨询,仍不能较好地抚平L小姐的担忧情绪。幸好L小姐找到了陈海云、刘则通律师,在接受L小姐委托之后,律师立刻成立了专案小组,耐心听取L小姐陈述案件事实经过,进行专业的检索研究,细心地收集证据,以便“对症下药”。
困境破局:律师为了调查Q的家庭经济情况,特地走访了Q所在的居委会、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局和银行等地方调查收集证据。在居委会,律师调查得知,Q的经济困难证明并非是居委会负责人亲自签发,而是其外出期间,某个涉世未深的实习生出具的;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律师查到了Q家庭名下共有三套房屋;在人社局,律师调查到了Q父母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在银行,律师调查到了,虽然Q名下余额不多,但是其主要前款都是用来购买基金等投资事项。律师甚至做好了请L小姐家周边的邻居出庭作证的准备,为了证明L小姐回娘家后,Q也一同在岳父家居住,夫妻双方依然共同生活的事实。
柳暗花明:本案历经漫长诉讼时间,从一审到二审。经过辛苦收集证据后,律师在法庭上的充分陈述并展示证据,再进行严谨周密的论证。证明了彩礼基本用于了婚后生活,而Q家庭经济状况良好,不存在困难的情况。这让原本可能只想判决部分返还的法官,形成了Q在进行虚假陈述的内心确信,最终驳回了原告Q不合理的全部诉讼请求,大获全胜。